首頁 > 實際案例

2025-05-19
實際案例

成功廢棄不利裁定——定暫時狀態處分應審酌勞工資力及雇主僱用困難

客戶困境: 當事人公司因員工涉嫌詐欺等刑事犯罪而終止勞動契約,該員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並獲下級法院裁准於訴訟期間應繼續僱用並給付薪資獎金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律師策略: 本所律師代理當事人公司提起再抗告,主張該名員工名下財產所得頗豐,並非無法維持生活。且該員工因詐欺取財等罪經法院判刑,相關證照亦遭撤銷,已無法執行原勞動契約約定之業務。若繼續僱用,將嚴重影響公司商譽及權益,對公司而言顯有重大困難。    
案件成果: 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法院未詳查該員工之資力是否足以維持生活、其相關證照是否確已遭撤銷致無法提供勞務,以及繼續僱用是否會對當事人之企業營運產生嚴重干擾等攸關定暫時狀態處分必要性及雇主僱用是否顯有重大困難之事項,即為不利於當事人公司之認定,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因此廢棄原裁定,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更為裁定。
  • 1
  •  
  • 2
  •  
TOP